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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美移民最大真相:百年条约单向特权,无对等互通

来源:Articles / 时间:2026-07-06

2026 7 4 日,美国将迎来《独立宣言》颁布 250 周年。每逢周年纪念,人们总容易诉诸感性;而英美之间所谓的“特殊关系”更是充满各类温情叙事。但这段关系里最经久不衰的根基,从来不是演讲、峰会合影或是宴会上的客套说辞,而是一份 1815 7 3 日在伦敦签署的通商条约。时至今日,每周都有大量英国投资人凭借这份条约,走进美国驻伦敦大使馆办理签证。


这份条约全称为《美利坚合众国与大不列颠国王陛下通商航海公约》,收录于美国法典第八卷第 228 页,诞生于电话、自由女神像以及整套现代美国移民法问世之前。当年由英国摄政王(日后的乔治四世国王)代表英国签署,也是如今英国公民申请 E-1 条约贸易签、E-2 条约投资签的法定依据。巧合的是,美国独立 250 周年(二百五十周年)纪念日,恰好就在该条约 211 周年纪念日的次日。


一、五月之内:从硝烟战火走向通商贸易


这段历史时间线极具戏剧性。1814 12 24 日,《根特条约》签署,1812 年英美战争正式宣告结束,两国于 1815 2 月完成条约批准文书互换。时隔不到五个月,两国政府全权代表齐聚伦敦,并于 1815 7 3 日达成通商公约;如今我们更通俗地将其称作 E-2 条约。1818 年通商公约第四条将该条约有效期再延长十年,1827 年双方又签署公约,将其永久续期。


这份条约从未被废止。条约签署者尚且亲身经历过两国互相焚毁对方公共建筑的战事,而两国却搭建起这条通商通道,其存续时间超越了大西洋两岸更迭的所有政府。


如今为英国投资者打开赴美通道的这份条约,签订于两国战争结束三年之后,历经两岸所有政府更迭却始终有效。


一个多世纪后,美国国会出台现代成文法,为该条约赋予现行法律适用依据。《移民与国籍法》第 101 (a)(15)(E) 款规定:想要获得条约贸易者、条约投资者签证身份,申请人所属国籍国必须与美国签订合规有效的通商航海条约。


美国国务院外事操作手册 9 FAM 402.9-10 中的条约国清单记载,英国对应条约生效日期为 1815 7 3 日,也是清单中历史最悠久的一份双边条约。如今为英国投资者打开赴美通道的这份条约,签订于两国战争结束三年之后,历经两岸所有政府更迭却始终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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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战火硝烟到商贸互通:17762026


二、英国客户鲜少被告知的特殊限制


1815 年通商公约存续时间久远,但适用地域范围十分有限。根据美国国务院外事操作手册 9 FAM 402.9中的官方解读,该公约仅适用于英国欧洲领地,即不列颠群岛(爱尔兰共和国除外)、海峡群岛以及直布罗陀,且仅限上述地区的“常住居民”申请相关签证。


公约中定义的“常住居民”指实际长期定居、户籍所在地固定于此的人群。这条规则衍生出两大限制条件,大量申请人频繁因此申请受阻。


第一,仅持有英国护照不足以满足申请门槛。申请人必须拥有英国国籍,且实际居住在公约认可的合规区域。若一名英国公民过去十年长期定居迪拜或新加坡,只有重新在英国稳定居住后,才具备申请资格。


美国驻伦敦领事馆的实操流程严格遵循该规定:工作人员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租房合同、市政税缴纳记录、薪资流水、水电燃气账单等居住证明。在各类签证中,E 类签证是少数仅凭燃气账单就能左右审批结果的类别。


第二,英联邦国籍无法适用本条约。依据外事手册相关规定,除英国以外的其他英联邦国家公民,无论其当地制度、司法体系、生活习惯与英国多么相近,均无法依据该公约申请条约贸易签、条约投资签。


三、同源根基:一脉相承的普通法体系


英美两国法律体系是否相似?从底层根基来看,答案是肯定的。二者均建立在英国普通法之上:遵循具有约束力的判例、对抗式诉讼程序、陪审团审判、人身保护令制度,还有源自 1215 年《大宪章》的正当程序理念。美国律师无需翻译就能读懂英国法院判决书,反之亦然;大陆法系法典释义文本则做不到这一点。


两套法律体系的分歧体现在宪法层面。美国开国元勋作为昔日殖民地子民,早已领教过议会至上体制的弊端,因此为美国制定了成文宪法。自 1803 年《马伯里诉麦迪逊案》(5 U.S. 137)起,美国确立司法审查原则,法院有权判定立法无效。


英国实行不成文宪法,奉行议会主权原则,任何法院均无权废除议会法案。对于移民从业律师而言,二者的差异并非纸上理论,而是具备实操意义:它直接决定了行政机构裁决的申诉渠道与诉讼方式。


质疑美国行政机关行政行为,需依据《行政程序法》提起诉讼,适用通用的“随意且武断”审查标准;英国对应的救济途径则是行政法院司法审查,该程序适用范围更窄、时限严格,审理速度也快得多。


四、法律根基同源,移民制度却天差地别


两国移民法律是否相近?坦白说,完全不同。两套体系仅专业术语相通,其余相似之处寥寥无几。


先从公民身份规则说起。美国依据 1868 年生效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,实行出生地自动赋予公民身份制度。英国则在 1983 1 1 日《1981 年英国国籍法》正式实施后,废除了无条件出生地公民权;如今在英国本土出生的新生儿,只有父母一方为英国公民或已取得英国永居身份,孩子出生时才能自动获得英国国籍。


双方的移民筛选机制同样差异巨大。美国依托亲属类、就业类优先通道分配移民签证,设置年度总配额与单一国家配额限制,这套制度源自 1952 年《移民与国籍法》,后经 1965 年、1990 年两次修订,直接造成长达数年、部分国籍申请人甚至要排数十年的签证积压。英国采用担保制积分移民体系,无国别配额,也不设多元移民抽签项目。


投资移民赛道更是彻底分道扬镳。英国已于 2022 2 月关停第一层级投资者签证通道。反观美国,不仅保留 E-2 非移民投资签证、EB-5 投资移民永久居留项目,还新增了第三条投资入境路径。


特朗普金卡签证依据 2025 9 19 日第 14351 号行政令推出(需注意,该政策仅为行政令,并非国会立法,这一属性界定目前正交由联邦法院审理判定),自 2025 12 18 日起正式接受申请。申请人向联邦政府捐赠 100 万美元,便可通过现行 EB-1EB-2 签证类别申请永久居留;企业担保渠道的捐赠标准则为 200 万美元。恰逢本次周年纪念周末,有一处值得重点关注的关键信息:不存在对等的条约通道供美国投资者前往英国。


美国企业家若想赴英开办企业,只能按照英国本土商业移民法规申请。1815 年通商公约在实际落地中,仅单向对英国投资人赴美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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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套体系对比一览


五、专属纽带:白纸黑字留存的约定



先厘清一个专有概念的由来。“特殊关系”这一说法因 Winston Churchill 1946 3 月在密苏里州富尔顿市发表的演讲广为流传,换言之,大众口中的这段英美伙伴关系,到今年也仅有八十年历史。而在美国独立 250 年历程里,前 170 年两国关系时而兵戎相见,时而刻意疏远。若把两国关系比作一段婚姻,前十七个世纪双方近乎争执不休、互不往来,如今尚能共庆周年,实属难得!


今年英美双边关系摩擦不断,民调数据直白印证了这一现状。盖洛普 2026 年民调显示,美国民众对英国的好感度仅 76%,创下历史新低,较 2025 年的 84% 下滑 8 个百分点;其中共和党群体好感度跌幅最为明显,一年内从 84% 骤降至 64%


政界言论风向与民调走势同步。2026 3 月,英国拒绝支持美国对伊朗采取军事打击后,美国总统公开表态,称如今的英国领导层再也没有 Winston Churchill 式的人物。而反思情绪并非仅存在美方。恰逢美国独立 250 周年前夕,《经济学人》联合 YouGov 开展民调,结果显示不足半数美国人对本国身份深感自豪,约三分之二民众认为美国的鼎盛时期已然过去。简言之,这段跨洋 “联姻” 的双方,在迎来纪念节点时均心绪复杂。


英国方面也在悄然调整外交布局。2026 4 1 日,首相基尔·斯塔默在唐宁街记者会上表示,英国长远国家利益需要“与欧洲盟友及欧盟建立更紧密的伙伴关系”,外界普遍解读该表态意味着英国外交重心逐渐脱离华盛顿。对于投资者及其咨询顾问而言,这种外交转向并非空洞说辞。英国持续靠拢欧洲,会改变跨大西洋家庭的定居选址、企业架构搭建与居留身份规划逻辑,也恰恰凸显了同时掌握英美两地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。


但所有政治风云,都无法撼动那份通商公约。政坛局势起伏不定,条约却恒久存续。本周美国迎来独立 250 周年,英国投资者依旧可以携带商业计划书前往美国驻伦敦大使馆,凭借 1815 年夏季由英国摄政王代表本国签署的这份条约申请赴美签证。历经二百五十年独立岁月,英美所谓特殊关系里最稳固的内核,恰恰是这份白纸黑字落地的法律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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